名“钓”实“捕”!9人休渔期用“延绳钓”非法捕捞被判刑
(资料图片)
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,游某华、潭某、陈某良等9人在江苏附近海域驾驶两艘快艇使用“延绳钓”方式,出海捕捞24次,捕捞渔获物8000余斤,销赃金额26.5万余元。法院审理认为,该伙人使用的“延绳钓”方式实际为捕捞,目的也是为了售卖盈利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最终,法院判决游某华、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,对其余七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,此外9人还需赔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1.754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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